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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組織未成年人KTV有償陪侍?獲刑!
時間:2023-10-12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2023年4月,莫某某、成某某組織多名未成年女性在某KTV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服務(wù)。近日,二名被告人均因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十個月,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未來,社會各界應(yīng)該加強對未成年人價值觀引領(lǐng)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作為未成年人自身,應(yīng)以正確的價值觀為指引,切莫受利益引誘,誤入歧途,淪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娛樂場所經(jīng)營者也要規(guī)范經(jīng)營,切莫觸碰法律紅線。明光市人民檢察院堅決打擊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犯罪行為,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安全的法治環(huán)境。

【檢察官釋法】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是指: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行為人組織未成年人實施“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即可能構(gòu)成本罪,主要評價被組織者所從事行為的行政違法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guī)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yè)人員不得提供以營利為目的陪侍,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提供以營利為目的陪侍條件。

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自我保護能力弱等特點,組織未成年人在娛樂場所進行有償陪侍,涉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