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講好檢察干警忠誠履職、“檢察為民辦實事”的生動故事,展現(xiàn)新時代人民檢察官風采,詮釋新時代檢察工作新理念,推動以優(yōu)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100周年,人民檢察制度創(chuàng)立90周年,安徽檢察新媒體特開設(shè)【檢察官辦案故事】專欄,用身邊鮮活的案例來以案說法,有細節(jié)、有溫度,讓人民群眾更直觀有效感知檢察工作、感受公平正義。
本期講述的是由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檢察院辦理的真實案例《渡過——認罪認罰如何走進當事人心里》。
故事簡介
一起普通的危險駕駛案件,犯罪嫌疑人就是不認罪不認罰,在對檢察官十分抵觸的同時又支支吾吾,檢察官敏銳地察覺到案件有隱情。為了讓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走進當事人心里,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況進行了調(diào)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與上初中的未成年兒子相依為命,家境貧困的他們寄宿在政府提供的兩間平房里。
檢察官掌握這一情況后,迅速與當?shù)孛裾块T、學校聯(lián)系溝通,確定福利院暫時承擔監(jiān)護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兒子職責。做好這些工作后,檢察官再一次傳喚犯罪嫌疑人,詢問是否因為放心不下孩子所以不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痛哭流涕,表示就是因為擔心自己“進去了”孩子無人照料,得知檢察機關(guān)已經(jīng)將孩子后續(xù)照料工作全部做好了,十分感動,真誠認罪認罰,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