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王賀等人非法狩獵野生鳥類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案在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正式開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今年4月16日,我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向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被告張飛等人連帶賠償43只鳥類野生動物資源12900元的損失,并在市級公共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該案是我院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就實體部分出示了被告實施侵權行為及侵權行為造成損害事實的證據(jù),就案件管轄等程序部分亦依法當庭舉證。在法庭調查中被告張飛不僅否認構成非法狩獵罪,而且辯稱查獲的43只鳥類沒有一只是其參與獵殺的。針對被告張飛的辯解,公益訴訟起訴人對其他被告進行針對性發(fā)問,揭露被告張飛辯解的虛假性。法庭辯論中,主要從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案件符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條件;三被告構成共同侵權,應當連帶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侵權責任發(fā)表意見。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控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