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周榕(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jīng)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池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榕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池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被告人周榕利用其擔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之便,徇私枉法,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