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發(fā)布
蕪湖檢察機關依法對汪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時間:2021-11-15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11月12日,蕪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汪良(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汪良在擔任原巢湖市旅游局局長、蕪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