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潁上縣原縣委書記熊德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宣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德超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quán)利。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熊德超利用擔任阜南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潁上縣縣長、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征地拆遷、規(guī)劃調(diào)整、土地出讓金返還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