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施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擔任原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稅政一處處長、直屬征收分局局長、原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補貼申報、工程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