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依法對臨泉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臧華杰立案偵查。該案系一起虛假訴訟犯罪背后法院審判人員徇私利,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損害司法公正的職務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臧華杰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法條鏈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