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察
合肥肥西:以婚姻為名 合伙騙“彩禮”
時間:2021-10-11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6人合伙“演戲”,以婚姻為名騙取“彩禮”,沒想到露出馬腳,騙取的近17萬元錢沒焐熱就案發(fā)了。肥西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黃某、張某等6人團伙提起公訴,并提出精準量刑建議,9月23日,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7000元至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的不同刑期和罰金。  

 

  今年4月,肥西縣官亭鎮(zhèn)居民陳某及其父母通過婚姻介紹所介紹對象,中介人員便帶其來到廣西桂林市,又經(jīng)當?shù)鼗榻樗藛T介紹,聯(lián)系上了張某并通過其物色對象。張某心生騙意,聯(lián)系上同鄉(xiāng)吳某,吳某找來黃某,人一拍即合,合意以婚姻為名騙取“彩禮”。4月8日,經(jīng)張某安排,黃某與陳某見了面。張某提出要彩禮12萬元,陳某的父親表示同意。次日下午,黃某與陳某就在當?shù)仡I(lǐng)取了結(jié)婚證。張某也收到陳某父親轉(zhuǎn)來的10萬元,分給了黃某8萬元。陳某的父親提出雙方父母見面,為防止騙局敗露,張某又找來梁某家人,充當黃某的父母和表姐,并答應(yīng)給5000元好處費,并一起吃飯。后陳某的父親又按要求支付了相關(guān)好處費。4月11日,黃某來到陳某家中生活,并索要紅包、香水和首飾等花費1萬余元。一周不到,黃某實在待不住了,就離開了陳某家。張某得知后,勸說黃某要維持騙局。黃某又回到陳某家后,不到半月又再次離開。陳某感到情形不對,遂報警,隨即案發(fā),6名參騙人員紛紛歸案,其中張某等2人主動投案。  

  肥西縣檢察院在對此案審查起訴中,充分考慮辦案的效果,通過教育引導,各被告人在偵查階段退出違法所得的情況下,黃某等人自愿補償被害人損失4萬元,取得諒解。6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jié)。鑒于認罪態(tài)度較好、退贓積極,該院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對在押的黃某變更強制措施,體現(xiàn)了人性化執(zh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