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蕪湖市檢察院向該市某高校送達了一份特殊的法治“錦囊”——《檢察建議書》。這是安徽省市級檢察院首次在電信網絡詐騙和“兩卡”犯罪領域制發(fā)檢察建議。
在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確立為“金融、網絡犯罪”工作聯系點后,蕪湖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針對電信網絡詐騙和“兩卡”犯罪猖獗的現狀,不斷延伸檢察職能,拓展辦案效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xù)高發(fā)的一大根源,是電話卡、銀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犯罪分子購買后實施詐騙或進行洗錢,而大學生群體由于涉世未深、思想單純、防范心理不強,在面對金錢利益誘惑時缺乏分辨能力,已經被犯罪分子瞄準成為了電信網絡詐騙買卡售卡這一“黑灰產業(yè)”的主力軍,最終受到信用懲戒甚至法律懲處。
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全市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發(fā)現,該校學生朱某某受到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利誘蠱惑,在出售自己的銀行卡之后,又將本校學生王某發(fā)展成下線,面向多所高校學生收購銀行卡、販賣給上游詐騙犯罪分子使用。二人共計收購轉賣他人銀行卡120余張,均被立案追究。
細心的檢察官注意到,兩年前,該學院同樣發(fā)生過一起數十名在校學生向該校學生干部孟某提供個人信息,被詐騙犯罪分子利用在市內各大手機店辦理虛假手機貸款的案件,最終數十名學生均受到信用懲戒。
大學生們的遭遇,讓檢察官們感到揪心。她們翻閱卷宗,走訪辦案民警,深入了解案件背景情況,檢察官更是從法治教育人和社會治理者的角度出發(fā),針對案件中發(fā)現的問題,向學院提出了四大建議:
一是加強法治宣傳,大力開展校園陣地宣傳,發(fā)揮課堂教學作用,營造校園反詐防騙的濃厚氛圍。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將本校發(fā)生的真實案例,在采取化名的前提下進行“身邊人”警示教育,為學生謹防被犯罪分子利用進一步敲響警鐘。三是優(yōu)化校園管理,加強金融安全風險排查,對學生違法犯罪苗頭問題及早發(fā)現、及時遏制。四是促進同管共治,豐富檢校共建形式,適時邀請檢察官走進校園開展“反詐校園行”等法治宣講活動,共建平安和諧無詐校園。
當檢察建議宣告送達后,蕪湖市檢察院與該校進一步達成了在開學季面向新生開展“反詐防騙”法治教育、共同推送“斷卡行動”校園法治宣傳片等檢校共建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