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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察
合肥廬陽:依法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luò)罪對丁某群等11人提起公訴
時間:2020-06-29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打粉”“拉群”“賣豬”……這些所謂的行業(yè)術(shù)語,普通人聽起來是一頭霧水,卻揭示了電信詐騙“殺豬盤”建立的整個過程。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luò)罪對被告人丁某群、林某廣、黃某勇等11人提起公訴。

  丁某群曾在外省幾家專門以做期貨和股票為幌子的詐騙公司做過業(yè)務(wù)員。眼見公安機關(guān)對此類詐騙嚴(yán)厲打擊,便辭職回到合肥。過了一段時間,丁某群決定重操舊業(yè),不過這次不當(dāng)“殺豬手”,而是代建“殺豬群”。2019年5月,丁某群以安徽隆祆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隆祆公司”)為依托,招募曹某、吳某等人從事“信息推廣”工作。其從上家林某廣、黃某勇等處,接手上游詐騙集團已經(jīng)建好的空微信群,而后使用AI機器人電話向不特定對象撥打電話,按照設(shè)定好的“話術(shù)”程序篩選股民。這就是所謂的“打粉”。

  “每天盤中時間會在群中分享牛股,追求的收益都是5個點以上的……”“打粉”鎖定人員后,“拉群”戲碼開始上演。隆祆公司的員工冒充國內(nèi)某知名財經(jīng)公司的客服,以免費進入股票交流微信群進行學(xué)習(xí)、薦股等為由,按照事先排練好的“話術(shù)”,一步步將潛在詐騙對象拉入微信群中。

  之后,丁某群將建好的微信群按照每人80元至120元的價格賣給上家。上家再轉(zhuǎn)手倒賣,最終微信群被上游的電信詐騙團伙接手,開始實施詐騙。馬女士就是眾多被害者之一。2019年10月初,她被隆祆公司員工誘騙進入股票交流微信群,最終被詐騙180萬余元。

  “上家在給丁某群、林某廣等人支付買群費用時,轉(zhuǎn)賬備注無一例外都是‘買豬錢’?!鞭k案檢察官介紹,“殺豬盤”式電信詐騙呈現(xiàn)出分散化、層級化的新特點:詐騙團伙將尋找詐騙對象事宜以一定的價格進行“外包”,而后經(jīng)過層層“分包”,會有更多的公司或者個人參與到其中,為詐騙團伙源源不斷地輸送詐騙對象,也就是詐騙團伙所稱的“豬”。

  2019年12月11日,丁某群等人被抓獲歸案。隨后,公安機關(guān)順藤摸瓜將丁某群的上線林某廣、黃某勇等人相繼抓獲。經(jīng)查,丁某群從林某廣、黃某勇等處非法獲利39萬余元。林某廣、黃某勇再加價10%左右將微信群售出,從而獲取更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