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檢察
安徽宣城:檢察官“如我在訴”,化解行政爭議和兩代人的七年糾紛
時間:2022-02-28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一塊墳地、十幾棵竹子引發(fā)了兩代人長達7年的糾紛,相關部門也曾組織調解,但多次調解無效。 

  “尊敬的高軍檢察官您好!您是一位忠于黨、忠于國家、公正司法、為民辦事的好檢察官……”2022年2月18日,該案申請人洪某甲向宣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高軍發(fā)來這樣一條短信,表達感謝的同時也告知檢察官,他撤回行政訴訟監(jiān)督的申請書已寄出。 

  洪某甲申請檢察監(jiān)督后,檢察機關抓住矛盾癥結,綜合通過釋法說理、促成和解、爭取支持等方式,讓困擾當事人多年的行政爭議、民事糾紛均得到了實質性解決。 

  私砍十幾棵竹子 

  引發(fā)的“蝴蝶效應” 

  洪某乙(洪某甲父親)和李某在大集體時期系宣城廣德市某村的同一生產(chǎn)隊社員。1980年左右,洪某乙在其住宅后荒山坡上種植了一片毛竹,后逐漸自發(fā)成林并延伸至李某父母墳墓邊緣。李某為了防止毛竹繼續(xù)蔓延至其父母墳地,于2016年擅自砍伐了十余棵毛竹,并在墳墓四周砌建了一圈擋土圍墻,圈占面積約10平方米。 

  為此,洪某乙與李某發(fā)生矛盾。期間在上述問題的爭執(zhí)過程中,李某不慎致洪某乙受傷,并賠付了醫(yī)藥費,后雙方矛盾升級。 

  2017年,洪某乙針對圍墻圈占約10平方米土地,向當?shù)卮彐?zhèn)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認申請。鎮(zhèn)政府經(jīng)調查后認為,爭議地塊原系集體所有的荒山,洪某乙于1979年在此荒山附近的自留地上建房后,將房屋后基土坎以上的荒山自行開墾種植蔬菜,故爭議地塊不屬于洪某乙的自留地,決定不予確認使用權。洪某乙對該《答復》不服,向當?shù)厥姓暾埿姓妥h,也未獲支持。 

  洪某乙不服該復議決定,對當?shù)厥屑版?zhèn)政府提起了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駁回洪某乙訴訟請求。 洪某乙于2020年去世后,洪某甲接替已故父親,向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在該院駁回上訴后,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省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后,2021年11月25日,不甘心放棄的洪某甲向宣城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 

  “小案”不小看 

  案結前再多做一點 

  經(jīng)過調閱相關案卷材料,檢察官認為該案中,政府所做的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均程序合法,法院的訴訟判決也并無問題。但辦案檢察官認為,如果直接不支持洪某甲的監(jiān)督申請,當事人的糾紛和心結并未得到解開,案雖結卻事未了。 

  案件承辦人分析案情后認為,洪某乙當初向鎮(zhèn)政府就土地使用權提出申請的目的,是雙方在發(fā)生“砍竹”糾紛后報警,因洪某乙沒有土地證和林權證,無法認定竹木屬于其所有,故有關部門告知洪某乙,解決“砍竹”矛盾的前提是先行明確竹子所在的爭議地塊使用權,繼而引發(fā)了后續(xù)洪氏父子兩代人耗費7年光陰深陷糾紛,幾乎走了所有的訴訟程序也未能化解心結。 

  承辦檢察官決定聯(lián)合相關行政部門,去實地考察案件現(xiàn)場的同時也再做一次努力,以解決“砍竹”的民事爭議入手,著力化解關于“土地”引發(fā)的行政爭議。 

  春節(jié)剛過,為了不引起村民注意,承辦檢察官一行就和當?shù)厮痉ㄋL便裝前去了雙方當事人所在的村。 

  “如我在訴” 

  合力疏通多年癥結 

  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李某,如今已七十多歲高齡。他告訴檢察官,自己與洪某甲父子不僅同村而且還是遠親關系,自己也想不明白,為何雙方會走到今天這步。 

  為案件奔波5年,洪某甲已然把自己變成了一個“法律專家”。除了熟知涉案的法律法規(guī)外,在和檢察官一行交談過程中,洪某甲頻頻闊談對“楓橋經(jīng)驗”“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等政法熱詞的心得體會,也向檢察官傾訴了這些年奔波的訴累以及心中的憤懣。 

  承辦檢察官了解到,洪某乙去世后,其子女中只有洪某甲在繼續(xù)堅持“打官司”。這些年來,經(jīng)過漫長的訴訟程序以及檢察機關及不同部門的耐心釋法說理,洪某甲也意識到自己關于“爭議地塊為其父自留地”一說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如果現(xiàn)在沒個結果就放棄,又感覺無法對逝去父親以及兄妹們交代。 

  特別讓洪某甲想不通的是,自己開墾的集體荒地,種上了毛竹,付出了勞動,幾十年過去了,沒有任何人有異議。別人招呼不打就可以砍伐嗎?這不符合當?shù)氐娘L俗習慣,也不尊重歷史。 

  檢察官意識到,釋法說理到位的同時,還要回到案件的“原點”——竹子。 

  “洪家在這塊集體荒地上開墾種植了毛竹,法律上無法把集體的荒地確權給他,但是他付出辛苦栽種的毛竹所有權是他的肯定沒有問題?!睓z察官以此為切入點,提出了“從砍竹開始也從砍竹結束”的調解方案。 

  經(jīng)協(xié)商,雙方最終簽字達成了爭議地界以李某父母墳墓砌院墻為界,李某在自家竹林砍伐十根毛竹還給洪某甲,雙方就砍伐竹林和地界再無爭議的和解協(xié)議。 

  2022年2月21日,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洪某甲與李某已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履行完畢,洪某甲撤回行政訴訟監(jiān)督申請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不損害他人利益,依法對該案予以終結審查。至此,該案得到了實質性化解。(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